关于公开招募庆阳市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家的公告
根据《庆阳市创新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专家管理办法》(庆市人社发〔2021〕17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市全民创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招募庆阳市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在创新创业领域有专业特长,或在创办、经营、管理企业方面有丰富经验,对创新创业工作有研究、有成果,精通本部门本行业政策法规,自愿为自主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论证、市场分析、技术指导等服务的各行业人员,年龄在65岁以下。事业单位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自主创业人员不受区域、身份等条件限制。
二、招募名额
拟公开招募庆阳市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家团长1名,指导专家30名。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推荐。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学历、职称、职业技术等级、经营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庆阳市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家聘任审批表》,由所在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加注推荐意见,县(区)报送各县(区)就业服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城乡就业服务局,市直部门(单位)直接报送市城乡就业服务局创业指导科。
(二)资格审查。市城乡就业服务局对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家资格进行审核,经市全民创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认。
(三)颁发聘书。经确认的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家,由创业指导委员会颁发创业指导专家聘书,聘期3年。
四、工作职责
参与创新创业服务指导工作规划和有关活动,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和服务。具体包括:
(一)定期对全市创业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创业方面发展趋势、存在困难及问题,为政府出台创业政策提供依据;
(二)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企业策划、项目设计、项目论证、财务管理等服务;
(三)为企业解忧纾困,出谋划策,解决企业创业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参与创业论坛、研讨会、项目推介等活动。
五、服务报酬
(一)专家团成员在本人生活的城区开展创业服务,不报销差旅和食宿费用;受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派遣,离开本人生活的城区到庆阳市内其他地方开展创业服务的,参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14]133号)报销差旅费;
(二)专家服务团成员开展授课、专家讲座等创业服务,参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14]135号)补贴培训课时费;
(三)专家团成员出席创业论坛、创业沙龙、项目推介会并担任嘉宾的专家,补助标准为600元/人/场次;在创新创业大赛、创业项目评审、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中担任评委的,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天;
(四)专家团成员参加门诊式、坐班式服务的,按培训费补贴标准领取劳务报酬,每半天按4个课时计算;开展网上服务的,每项咨询按两个课时计算。
六、其他事项
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次年一季度进行考评,对不能胜任创业服务工作或3次以上不能参与市全民创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安排的创业服务活动的,给予解聘。
七、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到9月10日。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市政府3号集中办公区1407室
联 系 人:王心怡
联系电话:0934—8611195
庆阳市全民创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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