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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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拖欠工资 | ||
写信人 | 张** | 写信时间 | 2021-02-23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2017年9月9日本人被延安鑫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刘振前(现更改为延安中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高亚,实际老板还是刘振前。)聘任为甘肃环县档案馆项目建设的施工技术员。此项目由甘肃环县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后转包给刘振前,刘振前与我口头约定月薪一万,未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19年3月11日本人离职,本人在环县档案馆项目部工作约14个月,在延安上班约1个月,其余约3个月为春节假期在家待命。目前共计收到刘振前支付劳动报酬105000元,剩余薪酬经本人多次索要无果,刘振前一再推脱,拒绝支付。因本人长期居住在外地,请求政府协助解决此纠纷,帮我讨回辛苦钱。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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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1-03-11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您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领导信箱”的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收到你的留言,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协调环县人社局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请你与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了解具体办理情况。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934-442665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您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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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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