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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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农民工讨薪 | ||
写信人 | 温** | 写信时间 | 2021-03-1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一位农民工,我在2020年7份至8月份,被包工头张宏益聘请到甘肃省庆阳市宁县高仓村,在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银北高速(G69)永甜段TYFJ5项目部务工,建设宁县服务区,约定按照每天300元的工价聘用,务工42天劳务费共计12600元,其通过微信支付给我5300元,还剩7300元未支付,承诺剩下的到2020年底给我,到现在索要未果,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帮助谢谢。(我和我哥一样多,两人公计14600元,我哥温三姓。)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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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1-03-29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您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领导信箱”的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经调查,你本人就银百高速宁县服务区项目拖欠工资问题已向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30日开庭审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对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诉讼的程序办理”的规定,请你联系宁县人民法院解决该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您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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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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