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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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在外地工伤想在庆阳康复的问题 | ||
写信人 | 刘** | 写信时间 | 2022-10-20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咨询:我在山东工伤二级,康复一段时间后,实在离家远,于是回到宁县家中,我想咨询1,庆阳是否具有接受工伤康复的医院;2,是否有政策支持可以在庆阳康复;3,费用问题以及手续问题是否繁琐。盼复。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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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2-10-27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您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领导信箱”的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三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含工伤康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庆阳市暂无批准的专业工伤康复机构,且你所反映在山东工作时受伤,并鉴定为二级伤残,请按照山东省工伤康复相关政策办理有关手续,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您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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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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