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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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拖欠工资 | ||
写信人 | 张** | 写信时间 | 2022-12-23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我单位(铭扬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于2021年8月15日与环县交通运输局签订了《环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合同,并与当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了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期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截至目前该项目未付合同金额,导致我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无法生存。望领导协调解决。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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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2-12-30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您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领导信箱”的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经核实,您反映的未支付工程款问题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范畴,建议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您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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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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