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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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甘肃正德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致人伤残拒不赔偿 | ||
写信人 | 杨** | 写信时间 | 2023-09-10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本人杨会民,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焦村镇人。现年58岁。于2023年7月24日被包工头刘广造电话通知前往“西峰区蒲河流域(显胜段)可持续发展工程”工地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保险。岗位:管工,此项目总包方甘肃正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包工头上级劳务分包薛xx 在工作过程中于2023年8月1日午12时,下班途中乘坐交通工具发生侧翻,工友送往医院随即诊断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已构成伤残)。在治疗过程中工地方 总包方均未负责。治疗费用大部分自己付的,出院后总包 分包 工头 推卸责任拒不负责。希望政府部门能为我们农民工做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该项目存在违法分包、以及不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保险,工地上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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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3-09-18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您在庆阳市人社局领导信箱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留言后我们立即安排西峰区人社局对您的诉求进行核查,经查,您于2023年7月24日被刘广造临时雇用在甘肃正德工程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西峰区蒲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务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8月1日中午12时许,您在吃饭途中乘坐工地拉运工具的三轮车受伤。经核实,您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伤情形。现甘肃正德集团有关项目负责人已与您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如仍有疑问,请与西峰人社局联系,电话:0934-822258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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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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