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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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
写信人 | 任** | 写信时间 | 2023-12-20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为依法保护来信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来信内容暂不公布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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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3-12-29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您在庆阳市人社局领导信箱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于2022年4月24日0时许,在庆阳市金江福地餐饮娱乐文化有限公司FD酒吧做安保工作时,被一顾客用道具刺伤。2023年3月15日,西峰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2023年12月7日,庆阳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及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捌级。2023年12月12日、18日,西峰区人社局分别向您与用人单位送达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庆市劳鉴字〔2023〕274号)。现用人单位向甘肃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待最终鉴定结论生效后,可向西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待遇赔偿。如仍有疑问,可直接拨打西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0934-827800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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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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