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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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被恶意拖欠工资 | ||
写信人 | 孙** | 写信时间 | 2024-03-05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本人父亲孙关发于2023年11月在城乡新居附近给包工头干小工活,日工资200元,共干活28天,其中一部分工资于12月发放,剩余2720元,父亲多次索要无果,至今仍有2720元未发放于我本人,因父亲年龄比较大,行动不方便,家里日常开销困难,父亲给劳动监察大厅也已打过电话,但被没有劳动合同而拒绝处理,望领导能出面解决此事,帮父亲讨要血汗钱,该包工头姓名赵勇,联系电话18040837871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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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4-03-12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您在庆阳市人社局领导信箱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经查,您父亲孙关发于2023年11月受自然人赵勇雇佣,现有2720元劳务费未支付。经协调处理,赵勇承诺于3月底前全额支付完毕,如到期后赵勇未履行承诺,建议您通过司法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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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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