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诚信机制体系 打造阳光职称评审
为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风向标”作用,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人才,努力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天地,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庆阳市人社局着力强化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机制体系,全力打造职称评审的严肃性、公信力和效应度。
近年来,市人社局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始终坚持“四公开、双承诺、两公示、一展示”工作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即: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职称申报人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作出承诺,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作出承诺;单位在推荐前和评委会主管部门在评审后分别向单位和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取得的奖项、业绩成果、学历等基本条件材料在单位进行公开展示。凡不承诺和不公示的不予受理和认可。对学历、论文全部实行网上查询认证和检索审验,凡网上查不到的信息不予认可。在突出品德能力评价的同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品德有问题、申报造假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零容忍”和“一票否决”,对于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且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2021年,根据群众举报反映线索,经调查核实,对提供虚假聘任材料而获得高级职称资格的2名同志予以撤销,对于隐瞒事实进行申报已进入评审公示环节的3名同志作出了终止评审的决定。
通过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人才评价主导作用进一步凸显,用人单位主动性作用得到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创造活力得到了有效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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