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庆阳市第四季度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公告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等有关规定,现将镇原县杨城真空砖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予以公布,具体情况如下: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主体全称:镇原县杨城真空砖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027789649404Y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苟社强
3、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2月14日,镇原县杨城真空砖厂余桂海等10人到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镇原县杨城真空砖厂拖欠工资。接到投诉后,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立案。经查,镇原县杨城真空砖厂拖欠14名农民工工资215864元,情况属实。该砖瓦厂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且经营不善,导致工资无法按时支付。
4、相关处理情况:2021年12月14日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给镇原县杨城真空砖厂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镇原县杨城真空砖厂于2021年12月15日18时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镇原县杨城真空砖厂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苟社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军宏、王西京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西京逃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2月21日将镇原县杨城真空砖厂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镇原县公安局侦办,镇原县公安局2021年12月29日立案,目前正在侦办中。该案不存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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