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公告 来源:庆阳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3-03 11:30:15浏览次数: 次【字体:小 大】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废止《庆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庆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庆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和结算办法>》(庆市劳社发〔2008〕53号)文件,废止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3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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