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庆阳市2023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切实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160号)要求,现将陕西广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骏宇实业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予以公布,具体情况如下:
庆阳龙记观园一期项目拖欠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1.施工总包单位
违法主体全称:陕西广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94917007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6号陕商投资大厦26楼2601室
法定代表人: 刘文军
2.劳务分包单位
违法主体全称:陕西骏宇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MA6TY1GR5X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大道25号军民融合创新港
法定代表人:岳占强
(二)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月10日,庆阳市西峰区劳动监察中队接到雷某某等人反映庆阳龙记观园一期项目存在拖欠工资问题。
经查,陕西广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骏宇实业有限公司共拖欠30人363543元工资。2023年3月24日,庆阳市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对陕西广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骏宇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西人社劳监令字〔2023〕第23号、西人社劳监令字〔2023〕第24号),责令陕西广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骏宇实业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上述公司逾期未履行。
(三)相关处理结果:因陕西广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骏宇实业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3年4月13日,庆阳市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处理。
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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