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庆阳市市本级2023年度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31号)和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扩岗等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甘社保发〔2023〕39号)规定,现对庆阳市市本级2023年度第二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庆阳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210户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或异议请予以反映,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如实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返还,返还金额按照核实金额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34-8855138
附件:
庆阳市市本级2023年度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二批)2023.11.30.xlsx
庆阳市社会保险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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