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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公告

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宣传(一)
来源: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2-19 17:15:33浏览次数:【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杜绝欺诈、骗取、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2023年5月10日甘肃省人社厅制定发布了《甘肃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发现社会保险有关工作机构、服务机构、中介机构、参保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可积极举报或提供有关线索。举报经查证,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尚未造成基金损失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已对社会保险基金造成损失的,给予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

请社会各界积极监督、举报违法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共同承担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责任。

庆阳市社会保险基金举报监督方式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市政府三号统办楼1301室

电  话:0934-8615960

邮  箱:qyrssjj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