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公示的公告
根据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规定,经县(区)人社局申报、市人社局初审,现将麻吉荣等5名申领病残津贴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人员有影响申领病残津贴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如实反馈调查核实情况。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异议的,我们将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省人社厅审核。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监督电话:0934-86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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