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积极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综合施策助力主动创稳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机构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裁决为辅、裁审衔接”的柔性化劳动人事争议处置办法,依法依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2件,调处116件,综合结案率67.44%,法定时限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62%,总涉案金额220.0248万元。其中:仲裁机构受理案件117件,办结63件(裁决31件、调解20件、撤诉9件、不予受理3件),涉案金额178.2948万元;调解组织受理案件55件,结案53件,达成和解41件,涉案金额41.73万元。成功调解新业态案件1起。市、县两级无超审限案件。
前移关口,多途径强化预防指导。积极参与法制宣传、现场督查等工作,向劳资双方宣传劳动仲裁相关法律法规,审查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最低工资保障落实情况。有效借助案件审理各环节向用工单位普及法律知识,劳资双方的维权意识有所加强,同单位同类型案件受理比例显著降低。对可能涉众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积极衔接用工单位及主管部门予以有效化解。
注重调解,有效发挥调解组织作用。注重调解组织培育,近年来,成立企业调解组织31家,其中新业态调解组织4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基层调解组织166家。突出调解组织作用发挥,协调调解组织动态清零“互联网+调解”案件,并及时处理各类线下劳动争议。
分类审理,稳慎处置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严格案件审理程序,坚持案件依法分类审理,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女职工、农民工、下岗职工、工伤病人等劳动群体争议案件,稳慎处置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扎实调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法定时限结案率100%。近年来年度仲裁裁决率、调解成功率均高于省上要求。
提升素质,加强仲裁机构及队伍建设。针对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及案件审理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庆阳市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建活动,计划用2-3年时间,将全市8县(区)仲裁院建成争议处置能力强、社会公信力好、具有较高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的示范仲裁院。报审的23名仲裁员资格获批,23名仲裁员证书均已发放到位,我市仲裁员有效期内持证数量破零。组织各县(区)劳动仲裁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新上线仲裁系统培训,仲裁人员系统使用熟练程度显著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
优化流程,提升仲裁服务温度。对通过“互联网+调解系统”反映的案件,实行不定时调度,专人负责、动态清零;大力开展“不见面”仲裁服务,对当事人通过快递、服务热线、电话、政务服务网等方式进行立案和咨询的,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通过仲裁专递、电子送达等方式送达仲裁文书。有效方便了劳资双方,提升了劳动仲裁服务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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