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社局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省高院《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和省人社厅、省高院《关于建立健全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与法院常态化沟通协调,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形成预防和化解争议合力,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和社会保障领域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21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庆阳市人社局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坚持“围绕大局、依法合规、协同高效”工作原则,重点围绕合力推动人社领域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强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衔接、深化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根治欠薪和欺诈骗保联合惩戒、推动执法人员司法人员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聚焦人社领域行政确认、复议、诉讼等环节重点难点问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同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帅之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相,市社保局局长李培胜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围绕工伤认定标准、工伤待遇报销、统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标准、信息数据共享、建立劳动报酬联动执行机制等议题进行会商研讨,广泛、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基本工作思路和推进措施。
会议指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社局共同承担着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责任,也承担着服务人民群众的义务,在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实质性化解、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存在诸多联系点、交汇点。要深化认识,准确把握健全交流会商机制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力实现司法审判和依法行政工作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会议要求,下一步,双方将开展常态化的业务交流,两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诉源治理,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要在凝聚法治共识上持续用力,把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努力共同践行好司法为民、执政为民宗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二要在推进会商成果转化上持续用力,切实将会商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具体实践,推进议定事项落地落实。三要在推进良性互动上持续用力,市、县(区)人社行政部门与同级审判机关要建立相应层级的协调会商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共同调研、共同商议、共同推动,合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和社会保障领域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提升治理效能,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社保局班子成员及相关庭(科)室负责同志,西峰区人民法院、西峰区人社局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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