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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

来源: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8-05 11:57:20浏览次数:【字体:

诞生于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开辟了一条适合边区实际,有效解决纠纷,推动社会发展的司法之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是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公正。近年来,庆阳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准司法”制度优势,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综合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对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化解,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实践中走深走实。至目前,全市各级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73件,办结670件,调解成功560件,仲裁结案率98.8%,调解成功率83.58%。

建立多元机制,全力化解矛盾

认真落实争议多元化解、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处置,建立横向到面、纵向到点的劳动争议调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联动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完善“监察+仲裁+司法”劳资纠纷预警服务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整合监察、仲裁、司法、工会等部门职能,搭建一站式案件受理平台、建立跨部门案件信息共享制度、首次实现案件审查事实互认、形成了法律援助机制,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全方位“闭环”服务。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可能发生集体型、涉众型争议的行业,各级仲裁委及时沟通成员单位,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释明法律风险、鼓励共渡难关,案前化解集体劳动争议56起,有效防止了企业破产和维护了劳动者权益。二是突出源头预防。联合工会等相关部门,深入乡镇、用人单位免费发放《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宣传资料,现场进行普法宣传。近三年来,共开展普法20余场次,发放普法资料2万份;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为300余家企业送去法律服务,经验被《中国劳动保障报》刊登;注重创新普法方式,针对具体咨询采取答题普法,为当事双方精准提供法律咨询。将案件审理变为普法的前沿阵地,就企业存在的相似问题,释明法律风险,提出整改建议,同企同类型案件显著降低。三是建强调解组织。为落实好“基层预防、一线调解”方针,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同步做好现有调解组织“去空心化”及新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常态化实行仲裁员包抓制度,构建了仲裁员包抓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包抓区域内企业调解组织的调解梯队,更多的劳动争议受理在了基层,解决在了地方。成立基层调解组织256家,其中乡镇(街道)调解组织133家,企业调解组织132家(含4家新业态调解组织)。加强专、兼职调解员业务培训,累计举办调解员培训3期,培训基层调解员250余人,调解组织案件调解成功率提升30%以上,全市基层调解组织案件调解工作被庆阳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做了专访。例如,马女士反映某企业拖欠其工资,多次催要无果,希望镇原县人社部门能为其讨回工资。接到马女士的诉求后,镇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引导马女士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同时,联合仲裁、法院等部门,和该企业积极协商,仅公3天内马女士就拿到了所欠工资。马女士感激地对工作人员说:“真是太感谢劳动仲裁部门了,能让其很快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优化案件流程,提升工作质效

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提供更优质的仲裁服务。一是全力调解新就业形态案件。针对新兴物流、网约车、外卖员等劳动群体,通过调研督导掌握用工形式,提醒企业依法用工。积极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及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工会等各方力量联合办案优势,成功调解新业态案件12起。二是加快处置农民工等群体案件。针对农民工欠薪案件,在经费、人员、场地极端紧缺的情形下,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9个,配备专职仲裁员13人,实现当天立案、优先开庭、尽快裁决,切实解决农民工群体的“忧薪事”。针对下岗女职工、残疾人、应届毕业生等群体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裁”高效维权。近三年来,处置农民工工资争议349件。三是注重提升劳动仲裁工作质效。依法为劳动者提供仲裁意见建议,对文化程度较低的申请人,依口述帮其撰写仲裁申请书;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体,积极联系对接法律援助减轻申请人诉讼负担;持续开展“不见面”仲裁服务,对通过快递、服务热线、电话、政务服务网等线上、线下方式立案咨询的,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通过仲裁专递、电子送达等方式集约化送达仲裁文书,不断提升劳动仲裁工作质效。

坚持依法调处,打造阳光仲裁

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聚焦仲裁院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打造“四零”(零盲区、零障碍、零失误、零距离)阳光仲裁。一是业务办理“零盲区”。研究制定了《庆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规定》等12个业务规章,用制度规矩仲裁权利、以规定规范仲裁流程。同时,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全市建成标准仲裁庭9个。通过努力,实现了仲裁流程进一步规范,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的社会公信力显著提高,业务办理实现了“零盲区”。二是劳动维权“零障碍”。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将案件受理时限从法定5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规范申请仲裁上墙告知制度,提供仲裁申请书、证据目录等样式。案件的受理、立案、调解、庭审、裁决、送达操作流程“六公开”,案件的服务对象、工作职责、办案依据、办理程序、结案时限做到“五明白”,劳动者维权一目了然无“障碍”。三是线上受理“零距离”。加强“智慧仲裁”建设,实现了金保专网入庭,新版仲裁办案系统上线使用,所有受理案件均已入系统管理,做到了案件数据直接来源于系统;加强“全国劳动人事争议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案件调处,对网上案件实行专人负责、每周调度,确保案件动态清零;积极探索开展非接触式办案,对案情简单、诉求单一、证据不多的案件,借助云会议等平台,进行视频调解、线上庭审,实现了案件审理“零距离”。四是办案结果“零失误”。印发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汇编》,涵盖劳动仲裁法律法规110余篇;落实了全市23名仲裁员资格证书,加强业务指导和案件交流,着力提升仲裁员专业化办案能力。加强各级仲裁委员会的案件交流及与法院的裁审衔接,各级仲裁委共同会商重大疑难案件,案件仲裁员及时与归口法院法官交流,做到裁审一致,近三年来,所有案件做到了“类案同裁”,裁审一致率保持在98%以上;梳理日常工作中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频次高的业务政策,通过网络、“12333热线”等方式解惑答疑。例如,西峰区劳动仲裁部门接到湖南长沙赵女士电话求助,反映西峰区某环保公司拖欠工资并无故将其辞退,她现已返回湖南老家,不方便到现场申请劳动仲裁,寻求帮助。当天,承办该起案件的仲裁员联合该公司所在辖区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前往环保公司就赵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利用微信视频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意见分歧较大,同时环保公司以要求赵女士赔偿其经济损失为由向工作人员递交了反诉申请书,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随后,仲裁员和调解员多次利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让他们达成和解意见。因考虑到赵女士来往不便,而且该起仲裁案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具有关联性,经办人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且自愿放弃答辩期,并由双方当事人在线签订仲裁简易程序权利、义务确认书后,西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决定利用“云庭审”线上模式对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合并审理,并启用“速裁”程序。次日,速裁庭主持双方利用手机接通庭审远程视频连线,采用“腾讯会议+电子签”线上庭审方式,规范有序地完成了该起案件的申诉答辩、庭审调查、庭审辩论、当庭调解等整个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再次通过释法明理,就双方之间的争议进行线上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各自撤回仲裁请求,该起案件圆满调处。随后,工作人员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作了详细的宣传。

下一步,庆阳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将严格落实省、市主动创稳、主动创安总体部署和劳动仲裁工作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司法为民群众路线和“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仲裁工作效能,维护好当事双方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劳动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