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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0-09-22 10:41:00浏览次数:【字体:

张春燕、石晓瑛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基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基层干部职业发展空间,提高干部待遇保障水平。省人社厅紧紧围绕中央和省上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任务,时刻将基层工作人员的成长和待遇问题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正是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理论、实践、制度创新的进一步总结和提升。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关乎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又涉及基层干部队伍稳定。这项制度属于国家顶层设计范畴,制定相应政策的权限在国家,我省按照制度要求抓好落实。对于这类重大改革事项,国家普遍采取先试点探索经验后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制度再带动面上改革的模式。像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从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中央在全国4个省份选取4个具有代表性的县区开展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2015年1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全国县以下机关推行;2019年6月,全国机关施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参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进模式,各项改革任务循序渐进稳妥开展。2016年7月1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建立县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县以下事业单位开展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在保持现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和晋升制度不变的基础上,改造现有职员等级,建立主要体现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工作实绩的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拓展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2018年8月,中央统一部署从全国11个省选择15个县(市)开展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我省陇南市礼县作为试点县之一,开展为期一年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礼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得到拓宽,职务晋升开辟了新通道,解决了待遇偏低问题,同时为国家制度设计积累了可供推广的改革经验。全县在编在岗1899名事业人员管理人员中,符合晋升政策条件980人,受益面达到管理人员的51.6%,占事业单位总人数的11.7%。

今年年初,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印发的2020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将按照中央部署,适时在全国范围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制度,同时研究地市以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制度文件。目前,中组部、人社部已研究起草了《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等2个文件稿,正在征求各省区意见建议,预计年内将下发。我厅也将及时关注国家推进进度,跟进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及时将党的惠民政策送到基层。

感谢你们对全省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甘肃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 系 人:何  宏

联系电话:0931-8960379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