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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1-09-20 15:00:12浏览次数:【字体:

甘人社函〔2021〕117号

省民盟:

贵单位在政协甘肃省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提案》收悉,提案高度关注基层群众,契合民生民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好有劳动能力、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问题,稳定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助力我省打赢脱贫攻坚工作战。从2018年开始,由省人社厅牵头,会同财政、扶贫、妇联等部门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范围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选聘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边缘人口。岗位类别主要设置了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乡村绿化、乡村水电保障、农村养老服务、村级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共安全管理、乡村公益设施管理、爱心理发员等9个类别的岗位,其中爱心理发员为2020年新增设岗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我们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各类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确定考核管理办法,用人单位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协议要标明具体岗位名称及职责。同时,要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总体来看,乡村公益性岗位覆盖范围广、惠及人数多,是扶贫和扶志相结合的有益探索,是推进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的具体实践,更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增加了贫困群众收入。公益性岗位补贴一般为每人每年6000元,日常的岗位工作大多是利用农闲时间,基本上不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活动,做到了岗位工作与务农两不误,有效提高了贫困户的家庭收入。二是增强了群众脱贫信心。公益性岗位优先选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三无”贫困群众,特别是向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贫困重病人员家庭成员、贫困家庭妇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等群体倾斜,帮助这些弱势群体在家门口实现就业、自食其力、增加收入,更加坚定了他们积极生活、努力脱贫的信心。三是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公益性岗位有效解决了农村公共设施无人管和环境卫生脏乱差等棘手问题,改善了村容村貌,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比如,甘南州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与推进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全域旅游无垃圾”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切实发挥了乡村保洁员在维护环境卫生方面的作用。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农村各类公益性岗位帮助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作用,指导各地在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总体规模稳定的情况下,统筹管好用好现有乡村公益性岗位,加强岗位规范管理,及时做好退出岗位的补聘工作,补聘对象重点聚焦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户劳动力,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帮助其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启动实施了“爱心理发员”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确保有培训意愿的人员都能接受一次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各地强化“爱心发屋”阵地建设,不断改善硬件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岗位技能和服务水平。目前,张掖、定西、平凉、甘南、武威、临夏等市州已开展“爱心理发员”技能提升培训2000余人次。近期,我们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管好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 361号)文件,就优化岗位设置、加强人员动态管理、强化权益保障、加强技能培训及做好退出人员后续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已印发各地贯彻落实。

今后,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及时做好退出岗位补聘工作,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发挥好公益性岗位人员作用,努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感谢你们对全省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

联 系 人:殷  菲

联系电话:0931-4894016  15609376881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