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减免企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611万元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32号)精神,2022年5月1日起,庆阳市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单位缴费0.7%,个人缴费0.3%)的缴费比例,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就业稳定,庆阳市社会保险局认真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帮助企业减轻经营负担。截至3月底,全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共计1032家,共计征收失业保险费1222万元,与降低之前1.5%的费率相比,减免单位缴费金额6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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