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全面完成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提标工作
来源:庆阳市社会保险局
2021.06.25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庆阳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的要求,全面完成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提标工作。
本次调整标准为: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三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四个月的基本离休费;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的基本离体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三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三个月的基本离休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
提标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离休干部的关怀和照顾,惠及全市35名企业离休干部。本次调整共发放生活补贴 20.14 万元,调整增加的生活补贴和6月份养老金一并于6月23日全部发放到位。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