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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人才支撑 促进乡村振兴

来源:庆阳市人社局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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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乡村振兴,人才智力是保障。自2017年12月启动新的一轮职称改革以来,我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评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这条主线,在试行条件标准的基础上,2021年新修订出台了52个全省有效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和10个全省基层有效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为促进乡村振兴向纵深发展,让基层单位留住人才,使人才施展才华发挥作用,从2018年起凡晋升高级职称均实行“凡晋必下”(必须有一年以上帮扶基层的工作经历)制度,并将此项作为晋升高级职称的基本条件。将专业技术人才投入乡村振兴一线工作获得的业绩作为职称晋升的评价条件得以应用。除此之外,国家和省上也出台了一系列职称评审向乡村基层倾斜政策,以促进乡村振兴向纵深发展。

一是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为落实党中央、省上对艰苦单位和基层一线特殊政策要求,2018年,我市把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评审作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吸引鼓励稳定人才服务基层的重要保证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的具体行动,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办法,对基层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不刻意强调学历专业对口,能够胜任本专业工作即可,让扎根基层的人才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作出贡献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截止2021年底,共评审基层有效高级职称4429人(正高187人,副高4242人)。

二是向乡村偏远地区倾斜。根据“放管服”改革精神,目前我市已成立高评会8个、中评会17个,将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各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从而充分发挥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性作用。积极优化工作流程,全面实行职称网上申报、审核、评审、公示、证书办理,大力推行网上视频答辩,着力提升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在全面开展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同时,将“乡村教师”20年以上评聘中级、30年以上评聘高级,且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倾斜政策扩大到所有系列(专业)乡村专业技术人才。截止2021年底,我市已为乡村工作30年人才评审高级职称1942人(正高82人,副高1860人),为乡村工作20年人才评审中级职称548人。

三是开辟了人才评价“绿色通道”。打破常规、简化手续,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开辟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论单位级别和所处区域,均不受低一级职称资格限制,可直接申报评审全省有效高级职称,享受相应层级职称同等待遇。

四是为农村实用技术和文化人才评定职称。2021年以来,按照《甘肃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和《甘肃省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畅通农民职称评审通道,为农民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开辟绿色通道。为进一步强化农村人才队伍,加大为农民评职称力度,制定了《庆阳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细则》,打破农民职业发展瓶颈,建立与农民掌握的知识技能和服务农村的建设能力相适应的评价机制,提升了广大农民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通过实施一系列职称制度改革,职称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渠道进一步畅通,管理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人才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得到充分显现,更重要的是为基层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天地,极大地激发了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