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建立部门协同抓促机制 推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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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促进居民增收,关乎民生改善。今年以来,庆阳市高度重视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努力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合力促进居民增收。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9%,高于全国增速0.3个百分点、全省增速0.2个百分点。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年初,庆阳市政府印发了《庆阳市2022年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促进增收的预期目标、主要任务,从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四项构成和统计调查等方面,明确了14项具体措施,分解靠实工作责任,建立部门协同联动保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目标管理,要求各相关部门、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扛任务、领任务、提效能、抓落实,形成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工作的合力。
强化增收措施,增加居民收入。坚持把就业作为促进增收的重要举措,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充分就业,使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上半年举办招聘会、“直播带岗”289场(次),提供岗位7.78万个,达成就业意向2.62万人;落细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980.3万元;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千企活动,保障重点企业用工86家556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支持市场主体各项政策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上半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2305户,注册资金123.42亿元。强化社会保障,着力促进转移收入增长,及时完成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补发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精准落实救助优抚、教育资助政策,强化医疗保障,转移性收入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发挥住房、资产两个支撑,二季度末住户存款较年初增加97.80亿元,金融机构理财规模68.86亿元,新建商品房销售同比增长8.18%。
加强工作调度,狠抓任务落实。庆阳市政府建立经济工作周调度会议制度,把实现增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纳入综合绩效评价,定期听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强化抓促措施。同时,明确人社部门为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工作的牵头部门,22个部门为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工作的责任部门,落实县区属地政府责任,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年终评价”制度,推动落细落实各项增收措施,努力实现增收目标,更好地惠民利民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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