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社局多措并举加强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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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2022年度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树立忠诚担当、爱岗敬业、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市人社局多措并举推进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从严落实考核程序。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对象和依据,严格考核方法和程序,要求各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把年度考核与总结、谋划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考核工作实效。
科学掌握优秀比例。要求各单位评定的优秀等次人数严格控制在15%以内;获国家部委、市州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最多不超过20%;当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最多不超过10%;对参加“抗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单独核增年度考核优秀名额,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疫情防控中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干部,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和正向引导作用。
严格落实备案制度。考核结束后,要求各单位及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人数备案表》、考核结果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花名册》报送人社部门进行备案。考核结果明确各类岗位人员考核等次,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人员在上报结果时应注明事实原因。对不按规定超额评定优秀人员及填报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单位不予备案。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法规、工作纪律、考勤制度的严肃性。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资格晋升以及续聘、解聘、辞退、奖惩、晋级、增资、培训和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落实推迟竞聘、调整岗位、解聘等惩戒措施;对连续几年未参加考核、不定等次及具备解聘情形的人员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通过年度考核,促进了事业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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