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21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递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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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14号)文件要求,人员离岗指标空缺时,按剩余补贴资金重新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从2021年起每月根据空岗情况,按要求递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规模较大的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企业和市州、县市区所属各类企业,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科技型、创新型和新兴经济领域、新业态的小微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经省级认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可纳入。
2.能为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与招聘毕业生依法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毕业生签订劳务合同,并按灵活就业人员为毕业生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申报:
1.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企业;2. 对招聘毕业生补贴期内,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不及时发放工资报酬的企业;3. 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4. 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不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5. 经营管理松散,上年度或本年度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的企业。
二、企业申报资料
(一)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企业情况详细介绍,其中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应注明是否含财政生活补贴)、社保待遇等;(四)2018年-2020年利润表或损益表;(五)2018年-2020年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
三、申报程序
(一)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向市城乡就业服务局申请扶持指标;
(二)在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及入驻长庆桥工业园、驿马工业园、西川工业园、庆阳市电子商务创业园的企业向市城乡就业服务局申请扶持指标。
四、有关要求
各用工企业、社会团体将申报资料报市就业局就业科(市政府3号集中办公区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审核,并参加庆阳市民生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对接现场招聘会。
联 系 人:杨 谦
联系电话:0934-8613121
电子邮箱:949890970@qq.com
庆阳市城乡就业服务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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