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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庆阳市第四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公告

来源: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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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四十八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甘肃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甘人社通〔2018〕363号)有关规定,现将西和县新恒利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予以社会公布:

西和县新恒利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杜柏润等7名农民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主体全称:西和县新恒利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5MA71JJ6557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魏仓风

3、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9月,西和县新恒利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银百高速公路(G69)甜水堡(宁甘界)至庆城至永和(甘陕界)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TYSY1标段桥梁下部施工”工程中拖欠杜柏润等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2万元。项目总承包单位是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是甘肃公航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公司为西和县新恒利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五项制度。该公司恶意拖欠,且不积极配合解决欠薪问题,多次推脱不予支付。  

4、相关处理情况:2020年12月1日,西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助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魏仓风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向魏仓风家人下发了《甘肃省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环人社监令字〔2020〕42号),责令西和县新恒利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及时核实并按期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20年12月14日,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魏仓风核实,本人确认已收到《甘肃省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环人社监令字〔2020〕42号),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拒不整改。2021年9月7日,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发了《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告知书》(环人社列告字〔2021〕第02号),2021年9月28日,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该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向该公司下发了《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决定书》(环人社列决字〔2021〕第01号)。2021年2月5日,环县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环人社案移字〔2021〕01号);公安机关2021年2月8日向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关于你大队移送魏仓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补充证据的建议》,环县人社局补充调查后于2021年2月20日将补充资料交公安机关审查。公安机关于2021年4月7日立案侦查。该案件不存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021年9月7日,所拖欠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完毕。

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