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庆阳市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来源: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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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切实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按照《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予以社会公布,具体情况如下:
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主体全称: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027316032789F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志杰
3、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9月17日,余某等人到镇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接到投诉后,镇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立案。经查: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拖欠余某等29人工资263291元。 该公司未落实五项制度,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工资无法按时支付。
4、相关处理情况:2021年9月17日,镇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给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镇人社劳监改通字﹝2021﹞第17号),责令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18时前支付拖欠工资,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镇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21年9月18日将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余某等29人263291元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镇原县公安局侦查处理。该案不存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021年9月18日24时,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支付了全部拖欠的工资。
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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