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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市直涉及企业工程项目审批单位代办帮办服务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来源: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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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充实市级政务服务大厅项目代办服务窗口力量,为企业工程项目审批提供全流程代办服务,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庆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市直涉及企业工程项目审批的单位征集一批代办帮办服务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涉及企业工程项目审批事项的市直各用人单位。

二、征集岗位

在市级政务服务大厅项目代办窗口从事代办帮办服务的城镇公益性岗位。

三、相关要求

(一)从事代办帮办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只限定在全市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创业证》且主动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城镇区域内的大龄、“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低保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户口转为城镇的失地农民等六类就业困难人员。市直各用人单位申报岗位时应充分考虑自身需求。

(二)从事代办帮办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其聘用、待遇及管理按照《庆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执行,聘用期间除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外,由市直各用人单位根据其提供劳动时长和工作强度给予合理的用工报酬,并负责岗前培训。

(三)市直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填写《庆阳市企业工程项目审批代办帮办服务公益性岗位征集表》(见附件)于3月31日前报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3号集中办公区1319室)。

(四)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市直各用人单位代办帮办服务岗位需求数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需求信息,明确需求单位、岗位名称、需求数量、相关条件、报名时间以及聘用事项。在报名期间,由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现场对接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身份审核,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庆阳市企业工程项目审批代办帮办服务公益性岗位征集表.xls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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