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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一次性奖补的公告

来源: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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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帮助脱贫劳动力充分就业、稳定增收,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庆政发〔2022〕26号)文件规定,现就申报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一次性奖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补贴标准

对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申报流程

(一)人力资源和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申报。各级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向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户籍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申报。需提交资料:

1、人力资源和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填报《2022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奖补资金申报审批表》(附件1)、《2022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人员花名表》(附件2)。

2、有组织输转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用工单位加盖公章),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银行盖章)。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同时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劳务经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乡镇受理、初审。乡镇负责组织人员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或劳务经纪人提供的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并在《审批表》上加注意见,审批表一式四份,乡镇留存一份。

(三)县(区)人社部门复审。县(区)劳务办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指定专人对有组织输转人员信息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核查,并与同级乡村振兴部门对接,核查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信息,县(区)乡村振兴局、劳务办在《审批表》上加注意见。县(区)人社部门对复审资料核实认定后,在县(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审批表》加注意见,同申报资料及公示结果报市劳务办。

(四)市劳务办审批并奖补兑付资金。市劳务办审批后按程序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三、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一)受理单位。

各县(区)城乡就业服务局

(二)单位地址。

西峰区:西峰区安定东路延伸段区人社大厦6楼

华池县:华池县华庆路176号

庆城县:庆城县西大街政务大厅三楼317室

环  县:环县光明路4号

宁  县:宁县马坪新区宁州1路4号

正宁县:正宁县人才大厦五楼

镇原县:镇原县广场路东侧劳动大厦

合水县:合水县秦直路24号

(三)联系电话。

西峰区:0934-6466070     庆城县:0934-3210272

镇原县:0934-7187827     宁  县:0934-6623105

正宁县:0934-6121642     合水县:0934-5522995

华池县:0934-5125690     环  县:0934-5924536

 

附件:

1、2022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奖补资金申报审批表.docx

2、2022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人员花名表.docx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