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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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企业联合会、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全省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429号)要求,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按照评选标准,认真把关,优中选优,精心组织开展了全省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征求意见、资格审查等环节,并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西峰区总工会、庆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个单位为全省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庆阳市人社局仲裁监察科徐海江、镇原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苏红星、西峰区人社局劳动监察中队薛景鑫、华池县石油化工基地建设服务办公室庞家栋等4名同志为全省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庆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一、公示时间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共五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公示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及传真:0934-8615523
电子邮箱:415698958@qq.com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市政府3号集中办公区1403B室
庆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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