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长者专区>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庆市人社函字〔2023〕56号

来源: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6.29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甘肃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试行)》(甘劳社发〔2006〕257号)的规定,同意你公司对经营管理岗、营运销售岗、物业岗34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三、你公司应根据本批复,结合实际制定特殊工时管理具体办法,告知相关岗位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不得扩大实施范围。

四、本批复有效期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5年6月27日。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