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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庆阳市2023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来源: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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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切实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160号)要求,现将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予以公布,具体情况如下: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主体全称: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027316032789F

2、法定代表人:董志杰

3、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8月3日,余某等人到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称: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砖瓦厂)拖欠工资。接到投诉后,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立案。经查,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拖欠10人2023年6月、7月工资143380元。

4、相关处理情况:2023年8月3日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镇人社劳监改通字﹝2023﹞第16号),责令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4日18时前支付拖欠工资,截至2023年8月4日该公司仍未支付。直至2023年8月7日该公司才将全部拖欠工资支付完成。2023年8月9日,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庆阳中阳墙材有限公司下发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事先告知书》(镇人社劳监告字〔2023〕第1号),该公司未在限期内提出异议,未提出复核申请。该案件不存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