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社局:“四加强”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为持续提升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市人社局坚持“引导与监管并重、服务与规范同行”的工作思路,采取四项措施,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加强源头管控,坚持质量立校。严格准入标准,从办学资质、师资队伍、设备场地、课程设置等方面严审机构资质,实行“专家评估+现场核查”双审机制,从源头保障机构质量。健全退出机制,通过机构年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多种方式,定期评估培训学校资质,对年检不合格、培训质量低下的机构予以注销或暂停办学,至目前,注销机构16家,现有机构133家。强化市场化培训,引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动态调整办学范围,突出办学优势,凝练办学特色,不断提升市场化培训规模,年均开展各类市场化培训11000人以上。
加强动态监管,净化培训市场环境。实施智慧监管,全面使用“技能甘肃”就业培训实名制监管平台,应用远程监控、视频录制等技术手段,保存全程影像资料,实现培训过程有记录、可查询、可追溯,2024年以来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3.98万人次。开展专项整治,采取培训学校内审、人社部门外审的“双审核”制度,将培训机构纳入部门审计清单,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聚焦办学水平、内部管理、政府补贴性培训、市场化培训等4个方面20个重点项目,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全覆盖、地毯式审计检查,审计反馈问题严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办学资质。强化日常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联合交通、民政等部门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年检评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防范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不良行为。畅通社会监督,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推动形成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共参与的全民共治格局。
加强诚信建设,优化信用环境。构建“红黑榜”管理体系,结合日常检查、年检评估、三方审计结果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红黑榜”,将12家培训机构列入“红榜”,直接纳入本年度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4家机构列入“黑榜”,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办学资格。签订信用承诺,同全市133家机构签订《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承诺书》,从办学方向、办学理念、培训实施、资金管理、安全生产、廉洁自律等方面承诺依法、诚信、规范办学,为行业自律提供书面约束。
加强职能发挥,推动健康发展。强化党建引领,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党组织建设、党员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遵循“应建必建”原则,通过“单独建、联合组”等方式完善党组织设置,向18家非营利性民办培训学校选派党建指导员5名,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健康发展。压实安全责任,持续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培训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督促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实地检查,全方位筑牢校园稳定安全防线。
下一步,庆阳市人社局将不断优化服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多举措、全方位推动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法规范办学,为庆阳市经济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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