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加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效率,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我们重新修订了《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或说明。
一、公开的原则和形式
本《指南》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本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本局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有两种形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本局将主动公开。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部门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部门文件、财务公开、督促检查、建议提案办理、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人事任免、政策法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也可通过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方式
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查阅点公开两种方式。网上地址为:rsj.zgqingyang.gov.cn,查阅点为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如有必要,本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通报、便民资料及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按程序向本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向本局提出申请,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庆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qingyang.gov.cn)下载。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答复期限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局将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四)答复方式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分情况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不存在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
联系电话:0934-8612707
传真号码:0934-8617708
邮政编码:7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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