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推动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年4月印发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印发,对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
2、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70号);
3、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宣传提纲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3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部分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发展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适合市情实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推进全省个人养老金工作全面实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序发展的原则。到2023年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中有条件、有意愿参加个人养老金的人员,实现应开尽开、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努力探索形成比较成熟的试点工作经验。
二是重点任务。共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谋划,切实抓好制度宣传和政策解读,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推动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街道),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个人养老金制度、熟悉办理流程,为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规范业务运行。强化服务意识,采取“宣讲+”的形式,把宣讲与服务深度融合,实行一站办、上门办、一体办,为参加人办理账户开立业务提供贴心便捷服务。强化诚信意识,按照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对账户内未进行投资的资金计算利息。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根据个人选择,实行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待遇通过社保卡发放。三是落实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商业银行要与信息平台、金融行业平台对接,实行信息线上核验。及时优化系统功能,实时登记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额度和交易结果,准确记录参加人交易产品信息,对超出当年缴费额度上限的,要第一时间进行预警提醒。金融监管部门要对各商业银行发行、销售的个人养老金产品进行审核确定,并在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发布。银保监部门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定期调查了解参加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及时指导商业银行做好风险提示。人社、银保监部门要定期对个人养老金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相关风险或者其他问题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依规督促商业银行限期纠改。
三是保障措施。共包括3方面内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高度,认真做好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对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庆阳市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三要建立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商业银行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推进。人社部门要对信息平台的日常运行履行监管职责,规范信息平台与金融行业平台、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协调和指导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要会同财政部门对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积累和领取、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管理,积极申请和筹集专项经费保障支持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对个人养老金实施税收征管;银保监部门要对金融行业平台有关个人养老金业务运营进行监管,指导商业银行通过柜面或电子渠道,为参加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和金融服务;商业银行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优化经办服务,全力抓好工作推进,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或遇到的问题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试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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